岐山县顺利通过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11月16日至17日,市政府教育总督学陈蓓带领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市语委办一行,对岐山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市督导评估组采取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对岐山县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开展督导评估。市督导评估组对岐山县语言文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岐山县顺利通过了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16日上午召开宝鸡市督导评估岐山县语言文字工作汇报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辉致辞,县政府副县长吕辉汇报岐山县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语委办的精心指导下,岐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遵循“抓活动、重过程、求实效”的指导思想,全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重点领域语言文字工作得到持续提升,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7日下午召开宝鸡市督导评估岐山县语言文字工作反馈会。市政府教育总督学陈蓓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岐山县要充分认识,提高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守正创新,深化改革,构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语言发展规划,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更大力度实施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把语言文字事业融入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来思考、来推动,坚持走中国特色文化自信道路,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陈蓓指出,要加强对语言文字事业的统筹管理,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语言文字工作的主导责任并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共同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陈蓓要求,岐山县要结合县域县情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发展长远规划,全县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团结协作,根据部门行业特点,创新语言文字工作活动载体,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岐山县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县政府副县长吕辉做了表态发言,一是认真梳理,在整改落实上再提高。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岐山县将立即行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逐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确保所有指标高线达标。二是强化宣传,在氛围营造上再提升。岐山县将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力度,将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向农村延伸,开展丰富多样的推普活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促进社会,形成“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带动农村地区”的良好态势,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晓率,让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成为广大千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严格考核,在全员推进上再提速。岐山县将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时,建立语言文字规范长效机制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指标,严格标准,定期考核,让语言文字工作真正成为促进岐山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城市品位的有力推手,推动我县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县上领导祝军林、李瑾以及市督导评估组各位专家,各镇、县语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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